生效日期:2024年10月1日
1.1 本商业条款(以下简称“条款”)由住宿设施运营商Hotel Vincent发布,该运营商为Eucalypt 4 s.r.o.,注册地址为Jičínská 226/17, Žižkov, 130 00 Praha 3,IČO 22103741,DIČ CZ22103741,在布拉格市法院商业登记处登记,案号 C 410771(以下简称“运营商”)。营业地点:Hotel Vincent, Hradisko 467, 763 26 Luhačovice。
1.2 本条款适用于在运营商设施中住宿的所有人员(以下简称“客人”)以及在线预订系统的用户。客人有义务遵守本条款。
1.3 如客人为消费者,本条款未规定的关系应受第89/2012号法律(民法典)和第634/1992号法律(消费者保护法)的管辖。强制性法规保障的消费者权利不受本条款影响。
2.1 可通过在线预订系统(以下简称“预订系统”)、电子邮件或邮件进行预订。
2.2 在预订系统中,客人选择日期、人数和房间数;系统验证可用性并提供可用房间及其价格和相应的取消条款。客人可以按规定费用添加附加服务。
2.3 客人应准确真实地填写必填信息(姓名、名字、电子邮件、地址、电话和担保/付款信息)。客人仅在安全支付网关中输入支付卡信息;运营商不存储卡号或CVC,也无权访问(见第4条)。
2.4 提交预订后,运营商将向客人电子邮件发送确认。预订仅在运营商发送确认电子邮件后才被确认;在此之前不被确认。
2.5 通过预订系统可预订1-4间房间。对于5间及以上房间以及团体和企业预订,预订应通过电子邮件单独协商,并受书面报价或合同中单独协商的条款管辖。
3.1 价格包含增值税。当地(温泉/休闲)费用应根据现行规定在现场支付。价格可根据时期和入住率动态确定;对客人有约束力的是预订中确认的价格。
3.2 预订担保:预订必须由有效支付卡或根据所选费率的定金担保。运营商有权进行预授权以验证卡的有效性和覆盖范围。预授权不是最终付款,将根据发卡银行的时间表释放。
3.3 付款以CZK进行:通过在线支付网关提前支付、在前台用卡/现金支付,或通过转账到发票(根据客人、代理或支付住宿的公司的要求)。住宿费用通常在到达时支付,除非另有约定。
3.4 取消条款相关预订在预订时告知客人(在预订系统和确认电子邮件中),并规定免费更改/取消的期限。
3.5 取消费为取消住宿第一晚价格的100%,在以下情况下:(a) 在规定期限后更改/取消,或 (b) 无故不到(在到达日期未开始住宿)。运营商有权从预订时提供的卡中扣除费用。
3.6 不可退款费率(non-refundable):对于明确标记为不可退款的优惠费率,付款/定金应在预订时支付,在更改、取消或无故不到的情况下不退款。客人在完成预订前应被告知此事实。
3.7 无担保预订:除非另有约定,无担保(未支付)房间在到达日期18:00前保留;之后可能会释放给其他申请人,预订终止,客人无权获得赔偿。
3.8 如客人在退房时未支付所有债务(住宿、迷你吧、损害、违反禁烟/夜间安静规定的费用),运营商有权从预订时提供的卡中扣除欠款。
4.1 支付卡的在线支付由支付网关Comgate a.s.处理,IČO 27924505,注册地址Gočárova třída 1754/48b, Pražské Předměstí, 500 02 Hradec Králové(以下简称“支付网关”)。支付网关在运营商网站上处于活跃状态。运营商不存储支付卡数据;这些数据在支付网关的安全环境中输入和处理,符合PCI DSS标准和3D Secure验证。
4.2 接受的卡:Visa、Visa Electron、Mastercard、Maestro,或Apple Pay / Google Pay。卡方案徽标在预订系统和网站页脚中列出。
4.3 货币:交易以CZK进行;任何转换由客人的卡发行银行根据其汇率进行。
4.4 退款(refund):如客人有权获得退款(根据取消条款取消或根据第5条由运营商取消),运营商将金额退回到支付时使用的卡/账户,通常在14天内;入账期限取决于发卡银行。
4.5 支付异议/退单客人应立即向运营商提出;运营商将与支付网关配合。
5.1 运营商应尽合理努力按照确认的预订提供住宿。
5.2 不可抗力(force majeure):任何一方如因非常、不可预见且不可克服的障碍而独立于其意愿而产生(特别是自然灾害、火灾、洪水、能源或水供应中断、流行病、官方或监管措施、战争、罢工、恐怖主义行为),均不对不履行义务负责。在不可抗力期间,双方的义务暂停,各方承担自己的费用。在这种情况下,运营商应根据可能性:
– (a) 为客人安排同等级别的替代住宿,或
– (b) 立即向客人退款已支付的未提供住宿费用。
运营商不对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客人损失负责。如不可抗力障碍持续超过30天,任何一方有权无需赔偿地退出合同;运营商应向客人退款已支付的未提供服务费用。
5.3 除第5.2条不可抗力情况外,如运营商取消确认的预订,应向客人退款所有已支付款项,并根据一般法律规定(特别是合理的替代住宿价格差异)赔偿客人证明的损失。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保持不变。
6.1 入住从14:00开始;更早入住可协商并需支付费用。退房至10:00;延迟退房可协商并需支付费用。
6.2 未成年人在整个住宿期间必须由负责任的成年人陪同。运营商有权要求出示身份证件。
6.3 禁止吸烟在所有室内区域;违反规定的定额赔偿为每次1,000 Kč(清洁和通风)。
6.4 损害赔偿:客人对由其或与其一起使用设施的人员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,包括维修和特殊清洁费用。
6.5 驱逐客人:如客人严重违反本条款、住宿规则、良好风俗或公共秩序,或危害安全或骚扰其他客人,运营商有权终止住宿客人无权获得赔偿;客人应支付已提供的服务费用和造成的损害。
6.6 详细的住宿规则由住宿规则规定,该规则在前台和运营商网站上提供给客人。
7.1 运营商亲自、电话或电子邮件接受服务投诉。客人应不迟延地提出投诉,最好在住宿结束后8天内,以便运营商能够进行补救。
8.1 运营商根据法规(EU) 2016/679 (GDPR)和第110/2019号法律处理个人数据。详情见运营商网站上的个人数据保护政策文件。
8.2 网站使用cookies文件;其设置和同意由客人通过cookie栏管理。详情见Cookies使用政策。
9.1 用户不得干扰源代码、传播恶意代码、用自动化请求加载服务器或以其他方式中断预订系统或网站的运营。因此造成的损害用户应向运营商承担全部责任。运营商有权因技术原因临时中断网站运营,无需事先通知。
10.1 运营商有权随时更改或补充本条款;新版本将在网站上公布,并注明生效日期。对于具体预订,适用的是进行预订时生效的版本。
10.2 争议解决:相互争议由捷克共和国普通法院解决。消费者有权在捷克商业检查局(www.coi.cz)进行争议的庭外解决;咨询由dТest, o.p.s.提供(www.dtest.cz/poradna,电话 299 149 009)。也可使用欧洲平台ODR(ec.europa.eu/consumers/odr)。
Hotel Vincent · Hradisko 467, 763 26 Luhačovice · 电话 +420 720 072 780 · 电子邮件 ahoj@vincentluhacovice.c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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